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章 税款征收第二十八条有效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