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