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