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章 广告行为规范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