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第四十六条已修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四)运输和交付控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