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十一条已修改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