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章 法律/第五节 其他规定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3月15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