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