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