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