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采购人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