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对未经批准承办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单位,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