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章 证券交易/第三节 持续信息公开第七十条已修改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