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章 证券交易/第三节 持续信息公开第六十八条已修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