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已修改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