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章 证券公司第一百四十五条已修改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一百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