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第一百一十四条已修改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一百一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