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六十三条已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