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