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