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五十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