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