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三十八条

已废止

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