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一百八十七条已修改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一百八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