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三十四条已修改禁止围湖造田。沿海滩涂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围垦;重要的苗种基地和养殖场所不得围垦。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28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