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已修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6月29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