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传染病疫情发生现场调查取证,查阅或者复制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本。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6月29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