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章 医疗救治第五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的建设,指定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或者根据传染病救治需要设置传染病医院。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6月29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