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第六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集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机关或者单位不得在农村进行任何形式的达标、升级、验收活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