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七章 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第五十三条有效国家建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制定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