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条

有效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