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