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人民警察工作所必需的通讯、训练设施和交通、消防以及派出所、监管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列入基本建设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