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章 警务保障第三十八条有效人民警察工作所必需的通讯、训练设施和交通、消防以及派出所、监管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列入基本建设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