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章 义务和纪律第二十条有效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