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章 行政赔偿/第一节 赔偿范围第五条有效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