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七十二条已修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