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