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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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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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