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修改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