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接到报告后,不及时查处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严重不负责任的,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