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三十条已修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