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