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