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有效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