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章 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第五十七条有效从事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业务代理的单位,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备案。从事业务代理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