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章 外国人入境出境/第二节 入境出境第二十四条有效外国人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入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