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章 军人伤亡保险第八条有效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评定的残疾等级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给付军人残疾保险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