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军人退出现役到公务员岗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岗位的,以及现役军官、文职干部退出现役自主择业的,其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