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第二章 管辖第二十六条已修改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