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二章 侦查/第七节 鉴定第一百四十五条已修改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一百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六条